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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請協助宣導執業時應確實遵守相關個人資料保護法規 | |||
| 公文編號:115108 | 受文者:各會員公司 | 發表時間:2026/9/9 下午 05:31:10 | |
主旨:全聯會來函宣導為維護消費者個人資料權益,請轉知所屬員工於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委託人個人資料時,應確實遵守相關個人資料保護法規,轉發會員公司,請 查照。
說明: 一、  依據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115年9月3日房仲全聯祺字第115157號函轉內政部115年9月2日台內地字第11502644231號函辦理。
二、  全聯會與內政部函文詳如附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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